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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法院首次曝光“老赖名单”

作者:未知   来源:杭州日报  发表时间:2006-08-15  浏览次数:   字号:    

    在履行义务前,如果参加娱乐、宴请、住宾馆、外出旅游等高消费,及出国出境、投资开业、购车置房、招投标等活动的,一经查实,将被处以罚款、司法拘留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

这一拳,让“老赖”们躲不了、吃不好、睡不着

昨日,江干法院通过媒体,面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“老赖名单”,悬赏征求被执行人(单位)下落及财产线索。一经查证属实,将对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。在向媒体公布的“老赖名单”中,浙江金义集团有限公司尤为醒目。

金义集团所欠金额列榜首

近年来,杭州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执行工作,想方设法解决“执行难”,取得一定成效。但是被执行人难找、被执行人财产难查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执行工作人员。有的被执行人虽然有财产,但就是不主动履行债务,甚至恶意隐匿、转移财产,逃避执行。

此次向媒体曝光涉及4家单位和16名个人,没有履行的债务额共计人民币近200万元。江干法院副院长金建国说,拒不执行既损害胜诉当事人的权利,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挑衅。在介绍案件时,他特别提到,在曝光名单中,甚至有知法者如律师、名企业如浙江金义集团。金义集团涉及3起买卖合同纠纷,被判决向北京、宁波和杭州等地的三家公司支付67万余元。但判决生效后,金义集团却拒不履行。所欠金额名列榜首。

金建国说,对躲债赖债、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向全社会公布,就是让他们付出更高的信用代价和精神代价,增强执行的威慑力。

江干法院公布举报电话:86577968,向社会有偿征求被执行人(单位)下落及财产线索。查证属实将对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。

七道“紧箍咒”套牢老赖

对“老赖”立此存照,此举是按市中级人民法院《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录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操作的。从6月12日起,杭州法院可针对7类情况,向社会公布曝光,有必要时,甚至可将被执行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等情况一并公布。

不按规定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财产,不如实补充申报执行期间新获得的财产或收益;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故意拖延、规避履行义务;故意转移、藏匿、毁损、挪用、变卖已申报登记的财产或擅自处理已被法院查封、扣的财产;被执行人及法定代表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故意躲藏、逃避执行或下落不明的;拒不履行义务,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仍居住高级住宅、乘坐高级轿车、出国旅游、进出高消费场所的等七种情况,被执行人将成为被定期公布的对象。

此外,被曝光的“老赖”在履行义务前,如果参加娱乐、宴请、住宾馆、外出旅游等高消费,及出国出境、投资开业、购车置房、招投标等活动的,一经查实,将被处以罚款、司法拘留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责任编辑 杨俊华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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